16、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通常为:应有效地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预防和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注意合适的剂量和疗程,避免产生耐药菌株;密切注意药物对人体内正常菌群的影响;根据微生物的药敏试验,调整经验用药,选择有针对性的药物,确定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17、临床选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答:临床应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综合考虑感染的病原体、药物敏感实验和药物的抗菌谱进行选择。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能窄不广、能低不高、能少不多”的原则,即尽量使用抗菌谱窄、老一代的抗菌药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口服制剂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针剂,肌内注射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静脉滴注。
18、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多用于哪些疾病?
答: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的疾病多为一种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发生而需要长期使用抗菌药物的疾病。
19、家庭抗菌药物的使用误区有哪些?
答:不少家庭都备有小药箱,但在使用抗菌药物方面存在许多误区,常见的有以下几类:药越贵越好,实际上药品并不是“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的普通商品,只要用之得当,几分钱的药物也可达到药到病除的疗效;随意滥用目前多见,如很多人用抗菌药物治感冒,虽然抗菌药物能抗细菌和某些微生物,但却不能抗病毒,而感冒大多属病毒感染,随意使用只会增加副作用、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另外许多人患病后,病情较重时尚能按时按量服药,一旦病情缓解,服药便随心所欲。要知道抗菌药物的药效依赖于有效的血药浓度,如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不但不能彻底杀灭细菌,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对于确属细菌感染的疾病,要根据引起疾病的不同菌种选择相应的药物;一些人认为只要是抗菌药物就能消炎,甚至为使疾病早日痊愈同时使用几种抗菌药物。殊不知每种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不同,用药不当,轻则达不到理想疗效或使药效降低,重则增加药物毒副作用,危及健康。
20、急性细菌感染何时需更换抗菌药物?
答: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感染,在使用某种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果效果不明显或出现病情加重者,应按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改用敏感的药物,不能自行随便换药,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以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21、治疗细菌性痢疾如何选用抗菌药物?
答: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我国发病率仅次于乙型肝炎的第二大传染病。菌痢感染后产生的免疫力不持久,容易再次感染。急性菌痢一旦转为慢性则反复发作,不易根治,如发生中毒型菌痢,病死率很高。
菌痢治疗的关键是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以便彻底消灭病原菌,避免恢复期带菌或演变为顽固难愈的慢性菌痢。目前菌痢选用抗菌药物的观点主要有:避免无针对性地盲目用药,应根据病原菌的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的抗菌药物。儿童应慎用,孕妇不宜用。
22、环丙沙星适于门诊患者的一线经验治疗吗?
答:不适用。由于环丙沙星对常见上呼吸道感染的病原菌的活性仅为中度疗效,所以它不适用于门诊患者的一线经验治疗,例如咽炎、中耳炎、鼻窦炎和肺炎。环丙沙星对一些临床重要的革兰阳性病原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肠球菌作用较差,因此目前环丙沙星主要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的感染。将环丙沙星广泛的、不适当的用于抗链球菌、厌氧菌和支原体属感染是不对的,会导致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治疗失败、贻误病情,而且会产生不良反应。
23、急性前列腺炎如何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答:原则上根据尿液或前列腺液细菌培养结果选择敏感抗菌药物。但由于细菌培养需要时间,在等待期间,应及时选用足量、高效的广谱抗菌药物,如头孢素类抗菌药物,以控制病情发展。如不适宜应用此类药物者,还可选用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进行治疗。经治疗若细菌对该药敏感,症状好转者,可继续用,以防转变为慢性。还可根据情况先选用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氨苄青霉素,再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选药。
24、腹泻时为什么不能随便应用抗菌药物治疗?
答:腹泻未必全是细菌感染所致,如腹部受凉引起肠蠕动加快;对乳品、鱼、虾及蟹等食物过敏引起肠的变态反应;外出旅行或迁居外地因生活环境的改变使肠道内正常菌群的生活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发生了“菌群失调症”而引起的厌食、呕吐、腹痛甚至腹泻不止等症状。诸如此类的腹泻并不是细菌感染所致。还有些腹泻,如婴幼儿秋冬季腹泻和夏季“流行性腹泻”系病毒感染所引起,而霉菌性肠炎是由霉菌引起。既然病原不同,治疗方法就不应该完全相同,所以应用抗菌药物应当慎重。许多抗菌药物,尤其是口服后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或食欲下降,甚至影响肝脏、肾脏和造血功能,其中以广谱抗菌药物引起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较为严重。因此腹泻不能随便应用抗菌药物。
25、尿路感染的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是什么?
答:尿路感染的治疗,首先选择有效的抗菌药物杀灭细菌。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争取以最少的不良反应,最小的医疗费用,取得最好的医疗效果。因为不少患者长期服用广谱抗菌药物致使细菌产生耐药性而难以痊愈,因此,降低尿路感染的复发率与死亡率,选用敏感抗菌药物是关键的一环;还应避免使用有肾毒性的药物,尤其是从肾脏排泄的药物。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排泄减少,致使尿中的药物浓度降低,感染不易控制,而且在体内易蓄积中毒,进一步损害肾功能。因此,选用抗菌药物时,要考虑药物的毒性和肾功能情况等。
26、皮肤科选择外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答:通常选择不经常或不作为全身使用的药物以避免增加细菌耐药性;不易引起过敏;局部无刺激作用,无明显毒性;作用稳定,如不受温度变化的影响,抗菌活性不为组织代谢产物破坏等;抗菌谱有针对性;无积蓄作用,可迅速排出体外,如长期外用磺胺类药物可积蓄产生类似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且易致敏,故现很少外用。
27、烧伤创面可外用哪些抗菌药物?
答:烧伤创面可选用磺胺类药物,常用的有:磺胺嘧啶银,对绿脓杆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国内已报道有用铈、锌制成磺胺嘧啶铈、磺胺嘧啶锌制剂,并已初步应用于临床,可供选用;磺胺米隆抗菌作用不受对氨基苯甲酸的影响,能渗入烧焦痂,对化脓和有坏死组织的创伤感染也有作用,抗菌谱较广,可用于绿脓杆菌感染的创面。
28、老年人使用抗菌药物应注意什么?
答:老年人因肾功能衰退,对药物的耐受性降低,尤其是一些作用较强的药物,极易产生毒副作用和过敏反应。抗菌药物在人体吸收以后,多由肝脏和肾脏解毒、排泄。因此,肝肾功能不全的老人,在用这些药时需慎重,不宜长期或大剂量应用。四环素类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长期服用会损害肝细胞,并伴有对骨髓、心脏、肾脏及皮肤的损害。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使用时间稍长,能引起眩晕、耳鸣、耳聋、平衡失调,对肾脏也有影响。使用氯霉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红霉素、呋喃妥因等能在肝胆内瘀积,产生中毒和过敏反应。故长期、大剂量使用这些抗菌药物,对老年人是非常不利的。
29、孕妇不能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哪些?
答:在妊娠期间要禁用或慎用以下抗菌药物,非用不可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青霉素:可引起胎儿严重黄疸,严重时导致胎儿死亡。
链霉素:可引起胎儿先天性耳聋,骨骼发育畸形。
四环素:可致牙釉质形成不全,引起“四环素牙”,骨骼、心脏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肢体短小或缺损,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最严重者可出现脑核性黄疸甚至死亡。
土霉素、强力霉素:可使胎儿短肢畸形。
氯霉素:可致新生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功能不全、发绀、腹胀(即“灰婴综合症”)。如在妊娠末期大量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或胎儿死亡。
卡那霉素:可致耳聋。
红霉素:致先天性白内障、四肢畸形等。
庆大霉素:可造成胎儿耳损伤,甚至引起先天性胃血管畸形和多囊肾。
磺胺类药物(以长效磺胺和抗菌增效剂为主):可致高胆红素血症、脑核性黄疸、畸形。
多粘菌素E、B及万古霉素:服用时间过长,可使孕妇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使婴儿在出生后的3年里易患神经-肌肉阻滞、运动失调、眩晕、惊厥及口周感觉异常。万古霉素还可致婴儿暂时或永久性耳聋。
利福平:可致胎儿畸形。
抗真菌类药物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克霉唑:对孕妇的神经系统、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可有严重不良反应。灰黄霉素还可导致流产和畸胎。
氨苯蝶啶:对孕产妇有肝损害、可改变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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